编辑: wtshxd 2019-07-18

二、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慈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

电话:0574-63980203 代理机构名称: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联系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4楼联系人:胡冲辉 联系电话/传真:0574-63989821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 招标方 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 投标供应商 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承担的义务.

4、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系指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5、 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六、投标保证金

1、按招标公告的规定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履约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或不足的;

(3)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或者在开评标过程中无理取闹恶意扰乱开评标秩序,或者违反国家或地方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规定的;

(4)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的处理:中标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退还.

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的处理: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退还.

七、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工作日.

2、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书(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方一般情况(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

(4)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回单复印件;

4、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5、同类项目业绩表(格式见附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服务承诺(格式见附件);

7、草花种植方案;

8、草花养护方案;

9、项目人员配置表及人员配备安排及组织情况(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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