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7-18 |
10、拟派驻本项目管理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1、草花种植及养护管理制度;
12、应急方案;
13、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未尽事宜请各投标人按评分标准商务技术部分制作(重要).
(二)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详细测算明细单(格式自拟). 注:
1、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两份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文件名称.商务技术部分不得含报价,如开标时发生报价泄露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九、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的装订顺序应按本章第八条所叙顺序装订.
2、所有投标文件均须由投标供应商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3、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用信封密封.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详见附件十二,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部分统一格式详见
第八章附件 .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需加以密封,并在封皮上写明: 招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所投标项(如有多个)、 投标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投寄人.
2、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3、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书面向招标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 补充或修改材料应密封,由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方接受标书时间 招标方于开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标书.
5、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
一、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
4、投标供应商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5、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的;
6、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7、标书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的、不按正确位置盖章的、未装订、未密封、未有效授权,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声明函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8、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或不足的;
9、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10、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11、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
二、标书答疑 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文件在开标前7天之内,以书面形式送至招标代理公司,招标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对此无异议. 十
三、质疑和投诉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方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