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7-18 |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测风员.
第2条 测风员应完成下列工作: 1.定期测定矿井风量、风压、漏风率. 2.测定井巷、各用风地点的风速、风量,及时向通风管理机构提出风量、风量调整建议. 3.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温度、湿度、所需检测气体的浓度. 4.及时准确填报通风报表和各种记录及牌板. 5.计算矿井通风参数:有效风量率、外部漏风率、等积孔等. 6.监测各用风地点的配风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在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等工作时,测定相关参数和做好资料汇总. 8.通风构筑物的漏风测定. 9.协助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风机性能测定等工作. 10.协助进行局部通风机风压的测定. 11.协助瓦斯检查员处理局部瓦斯超限. 12.参与矿井通风系统调整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测风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 测风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及测风的规定. 2.所有风表和其他仪器的性能、参数. 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 4.熟悉测风方法、程序、注意事项. 5.掌握测定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体浓度的方法. 6.掌握测定局部通风机风量、风压的方法. 7.掌握测定井下某一工作区域的气候条件(即温度、湿度、风速等)方法. 8.掌握测量井巷的点压力(静压、速压和全压)和一段巷道的通风阻力(压差)的方法. 9.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10.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11.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矿井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测风地点、位置、测风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6条 测风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1.回采工作面的风量一般应在工作面进、回风巷分别测定,测定周期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不能大于10天. 2.掘进工作面的测风,根据需要测定掘进工作面风量、掘进巷道风量、局部通风机风量(包括吸入风量和出口风量)、局部通风机所在巷道风量(全风压风量)、风筒漏风量等,具体测定内容、测定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测风周期不能大于10天.掘进工作面风量是测定风筒出风口处的风量.局部通风机吸入风量的测定,可以采用测定局部通风机两端巷道的风量,其差额即为局部通风机吸入风量. 3.各硐室风量,在条件允许下应选择在硐室的回风侧进行测定. 4.主要通风机风量的测定:应在主要通风机扩散器出口布置测点(轴流式风机用等面积环原理布置测定,离心式风机按网格状布点),布点困难时,可在主要通风机与巷道连接筒前布置测点,测3~5次,取其平均值. 第7条 测风时要避开巷道行人、行车频繁的时间,避开附近风门开关频繁的时间,测风时不得有人员、车辆经过.注意避开架空线,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第8条 反风时的测风操作,应按照反风演习计划进行.
四、操作准备 第9条 入井前必须根据测风任务带好所用的风表、秒表、瓦斯检定器及皮尺、记录本、有关仪器等.携带和使用仪器时,必须轻拿轻放,避免碰撞. 第10条 入井前应对所用的仪表进行检查,并符合以下要求: 1.风表开关、回零装置和指针灵活可靠,外壳及各部位螺钉无松动、异常,风表校正曲线吻合. 2.秒表的开关和指针灵活,计时准确. 3.瓦斯检定器部件完整、电(气)路畅通、气密完好、光谱清晰. 4.皮托管的中心孔和管壁孔无堵塞,压差计的玻璃管无破损、刻度尺清晰,各零件、螺丝、胶皮管齐全,各旋钮灵活可靠,注入仪器内的液体合乎要求,补偿式微压计的反射镜及指针完好. 第11条 井下测风地点的选择: 1.测风地点应选择在:矿井、一翼、水平的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井下爆破材料库和主要机电硐室,以及其他需要测风的地点. 2.主要进回风巷道(矿井、一翼、水平的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中的测风工作应在测风站内进行. 3.在无测风站的地点需要测风时,要选择断面规整、支护良好、无空顶片帮、前后10m巷道内无障碍物、无淋水、无拐弯的直线巷道内进行. 第12条 根据巷道的风速大小,合理选用风表种类(如高、中、微速或采用烟雾法测定).风表的适应风速范围:微速风表0.3~5m/s,中速风表0.5~10m/s,高速风表适用于10m/s以上,风速低于0.3m/s以下时用烟雾法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