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9-07-18

定期组织应急演习、人员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及时向指挥中心报送有关信息,传达落实指挥中心的相关指示和要求,完成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审核并向指挥中心报送有关信息,传达落实指挥中心的相关指示和要求,完成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组负责污染天气预测预警与分析研判工作.根据空气质量监测点的监测数据,结合全市气象信息,预测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确定预警级别,编制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组织专家配合宣传组负责预警信息的解读. 应急组负责组织各地、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按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并汇总、整理现场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指挥中心办公室;

同时经指挥中心有关领导审核同意后向省环保厅应急中心报送应急响应情况. 宣传组负责组织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通信公司等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公益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对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和跟踪报道. 专家咨询组主要负责参与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响应及总结评估,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涉及的关键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提供科学技术支撑指导. 督查组负责对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指挥中心办公室. 2.3 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 (1)市政府办(应急办) 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

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及善后工作. (2)市委宣传部 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新闻发布预案.负责指导职能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做好重污染天气预防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3)市监察局 负责制定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中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措施.对重污染天气防控工作进行考核问责,对应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4)市环保局 负责指挥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预警发布时负责按分预案组织实施.负责空气质量实时监测,会同气象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工作.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和秸秆禁烧工作.会同公安部门做好机动车路检工作.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5)市气象局 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预警发布时负责按分预案组织实施.负责本市重污染天气气象条件预测预报工作,与市环保局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根据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6)市经信委 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预警发布时负责按分预案组织实施.会同市环保局建立工业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限、停产工业企业名录并及时更新.负责落实工业企业限、停产措施.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7)市公安局 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烟花爆竹禁放等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预警发布时负责按分预案组织实施.负责通过电台、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向公众告知重污染期间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负责在全市范围加大对渣土车、砂石车等车辆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检查执法力度.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机动车路检,加强黄标车限行管理工作,加大黄标车驶入限行区查处力度.做好预警应急期间社会稳定维护工作.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8)市城乡建设局 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预警发布时负责按分预案组织实施.建立名单管理制度,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停工工地名录,并及时更新.负责落实房屋建筑、市政建设、园林绿化等工地控尘和停工等措施.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9)市城管局 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预警发布时负责按分预案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等措施,开展道路扬尘、道路遗撒、露天焚烧(垃圾、树叶)、会同卫生、环保、工商等部门开展露天烧烤等执法检查,会同公安部门对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违反规定上路行驶进行检查.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10)市房管局 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预警发布时负责按分预案组织实施.建立名单管理制度,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停工工地名录,并及时更新.负责落实房屋动迁工地控尘和停工等措施.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11)市交通运输局 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预警发布时负责按分预案组织实施.建立名单管理制度,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停工工地名录,并及时更新.负责落实交通工程的工地控尘和停工等措施以及内河港口、码头、露天仓库、交通工程物料堆放和装卸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力度,必要时实施分时段免费公交.会同安监、公安部门做好危化品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管控.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12)市港口局 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预警发布时负责按分预案组织实施.建立名单管理制度,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停产码头、堆场名录,并及时更新.负责落实港口工程的工地控尘和停工等措施以及沿江港口、码头、露天仓库、交通工程物料堆放和装卸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13)市国土局 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预警发布时负责按分预案组织实施.负责配合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政府储备土地控尘和停工等措施.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加强对土地整治项目涉及地块的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检查. (14)市教育局 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预警发布时负责按分预案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市区范围内中小学及幼儿园实施停止体育课、户外运动和必要的停课等相关健康防护措施.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15)市卫生局 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公众健康防护及医疗保障工作方案,预警发布时负责按方案组织实施.指导重污染天气引发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及时统计报告因重污染天气引发的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及儿科相关疾病诊疗情况.与市环保、气象等部门联合开展评估重污染天气相关的健康影响与疾病负担. (16)市体育局 负责制定重大群众性户外体育赛事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预警发布时负责按分预案组织实施.做好群众减少户外健身活动的宣传. (17)市农委 负责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配合开展秸秆禁烧监督检查. (18)市财政局 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工作所需市级经费. (19)市安监局 会同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危化品企业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的环境安全防范工作.负责重污染企业暂停、限产时的安全生产工作. (20)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加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重污染天气期间公务用车管理,并进行检查. (21)南通供电公司 负责会同市经信委等部门协调本市电力生产企业发电机级调停工作计划.配合市经信委对限产、停产企业实施限电. 2.4 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职责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工作.在本地区空气质量达到规定的预警级别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应急响应工作. 2.5 企事业单位、媒体职责及公众义务 (1)企事业单位职责.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自觉采取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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