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9-21 |
一、分工安排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区经信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消防大队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配合.
(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由区烟花办牵头负责,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供销合作总社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
(三)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由区公安交巡警大队牵头负责,区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城管局、农业局、卫计局、文广局、教育局、司法局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配合.
(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由区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市场监管局、文广局、旅游局、商务局、经信局、安监局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配合.
(五)交通运输(含水上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区公安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安监局、国资集团、建发集团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配合.
(六)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由区城建局牵头负责,区公安分局、城管局、安监局、国资集团、建发集团、各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配合.
(七)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由区城建局牵头负责,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配合.
(八)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城建局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配合.
(九)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由区农业局牵头负责,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
(十)学生交通安全专项治理:由区教育局牵头负责,区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 (十一)旅游安全专项治理:由区旅游局牵头负责,区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游子山管理中心、固城湖管理中心、高淳老街管理中心、国际慢城管理中心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 (十二)养老福利机构安全专项治理:由区民政局牵头负责,区房产局、城建局、水务局、安监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卫计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 各镇(街)、开发区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二、治理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根据高政办发[2017]42号《关于印发高淳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全区化工企业 四个一批 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分类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
依法监管、从严监管、科学监管和规范监管,确保安全管理到位.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
(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继续巩固隐患禁放成效.按照零售网点 两关闭 三严禁 和批发企业 六严禁 ,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的安全监管,严禁超量储存,规范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
(三)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围绕人、车、路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超载、超速、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监督检查,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彻底整改火灾隐患,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五)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内河水上交通、道路运输、交通建设工程和公路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监管力度,强化 三关一监督 监管职责,打击非营运车辆载客营运,确保水上交通和道路运输安全.
(六)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整治,促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主体履行好安全生产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扬尘控制、文明施工管理.重点开展对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设备、悬挑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坍塌、高处坠落、触电、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七)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重点打击无证经营,清除 黑站 、 黑点 ;
清除地下燃气管线上的地面建筑物、障碍物等;
加强对居民小区燃气管道等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确保燃气安全;
加强对天然气项目工程的跟踪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八)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宣传贯彻《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巩固 一瓶一码 管理成果,切实加强对电梯、气瓶、压力管道和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确保使用安全.
(九)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治拖拉机无牌无证、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长期脱检脱保以及酒后驾驶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
排查整治农机专业合作社所属的机库、油库、配件库及维修车间存在的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非农作业场所农业机械存在的安全隐患.
(十)学生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巩固整治成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
进一步排查、整治全区中小学生上、放学途中运输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强化交通安全教育,严格学生接送车辆和道路安全监管,坚决遏制 三小车 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和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十一)旅游安全专项治理:健全旅游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旅行社用车制度,严查旅行社使用黑车、无运营资质车辆;
完善景区网格化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景区隐患自查自纠能力,联合相关部门督查景区内特种设备、游乐设施、基础服务设施和游览车船等设备的隐患治理情况;
强化旅游星级饭店应急消防能力,督促旅游星级饭店配备足额灭火器及应急逃生设施,督促开展年度应急消防演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方针及 谁主管、谁负责 、 谁发证、谁负责 、 谁审批、谁负责 的原则,严格落实《高淳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高政发〔2016〕163号)、《区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高编字〔2018〕1号)要求,强化安全生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责任.区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工作由区安委办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制定治理方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和工作职责,研究制定2018年度专项治理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治理目标、治理措施、治理的时间进度和奖罚措施等.11月下旬各专项治理牵头部门组织自查验收.12月上旬区安委会组织检查并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牵头部门及配合单位在治理工作中要强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部位、主要环节问题、事故高发单位,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使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区安委办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协调会,沟通信息,通报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做到专项整治与安全投入、隐患整改、安全评估、重点防范四个相结合.加强全员安全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及时总结专项治理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同时,企业自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和督查督导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要及时填报到 南京市高淳区智慧安监云平台 信息系统中.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国际慢城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薄弱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确保实现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政协办公室,区法院、检察院,区人武 部,区群团.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印发 共印1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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