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3-05-25

3 , 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订)第二十条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其他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2、【部门规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核发和监管工作. , 申请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决定 , √ ,,

4 , 占用农用地作为固体废弃物堆放、填埋场所审批 ,

1、【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98年6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农业生态保护区倾倒、弃置和堆存固体废弃物.需要占用农业用地作为固体废弃物堆放、填埋场所的,必须征得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并按指定范围堆放或填埋,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渗漏、扩散、流失和自燃.

2、【地方性法规】《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广东省政府第87号令委托下放事项) , 申请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决定 , √ ,,

5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 , 1.【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于2009年9月7日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9月17日发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具来源证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经安全检验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核发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有........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