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3-11-06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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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职权类别 , 职权名称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备注 ,

1 , 行政许可 ,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 1.

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核阶段责任:材料审核;

根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

按时办结;

法定告知.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送达文书.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或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5.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6.在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7.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8.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9.在行政许可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

2 , 行政许可 ,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 《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务员法方案)的通知》(陕发2006,9号)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核阶段责任:材料审核;

根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

按时办结;

法定告知.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送达文书.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或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5.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6.在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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