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3-11-06 |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5.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6.在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7.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8.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9.在行政许可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
6 , 行政许可 , 省属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4〕6号)附件2第6项 项目名称:省属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实施机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处理决定:下放至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核阶段责任:材料审核;
根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
按时办结;
法定告知.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送达文书.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或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5.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6.在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7.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8.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9.在行政许可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
7 , 行政许可 , 设立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七条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本规定第六条的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其中设立固定人才交流场所的,须做专门的说明.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第八条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审批.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其直属在京事业单位和在京中央直管企业、全国性社团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由人事部审批.中央在地方所属单位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由所在地的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征得原审批机关的书面同意后,由分支机构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许可制度,并在行政机关网站公布审批程序、期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