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4-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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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审批 , 无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二条未经乡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 行政许可 , 村镇规划和经济建设服务中心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6.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8.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9.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10.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11.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
12.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4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审批 , 无 , 《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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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集体林地使用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批准 , 无 , 《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1997年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05年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第六条集体森林资源流转及其流转方式、流转保留价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集体林地使用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还应当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第七条集体森林资源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流转的,是否进行森林资产评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集体森林资源采取拍卖、招标、协议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评估价可以作为森林资源流转保留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