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5-05-19 |
3 , 对化工、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机械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等的处罚(含3个子项) , 1.对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处罚 , 县安监局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根据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办法第七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三)项和第
(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二)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的;
(三)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四)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
(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
(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下同);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三同时?问题,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 , 行政处罚 ,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取消. ,,
2.对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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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未按照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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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级林权登记发证 ,,
县林业局 ,,
1.《福建省森林条例》(2001年福建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2年修订)第九条国家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场经营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省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2.《福建省林权登记条例》(2009年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四条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同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林权证》,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省属国有林场经营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以及使用国家所有的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向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