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7-12-25 |
2.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3.因处罚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4.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5.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 【法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6号发布)第四十三条村庄、集镇建设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自治区 四所合一 三定模板委托类有此项序号为2.2.镇(街道)权责清单法律法规授权类有此项序号10.3.故此项以自治区 四所合一 三定模板为准列入委托类,镇(街道)权责清单不必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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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可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
(一)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
(二)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 ,,
, 6.送达环节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环节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踪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踪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第三十六条 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行为时,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3.【法律】《行政处罚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修改后公布)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取证结果进行审查.4-1.【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