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8-02-19 |
(2)环卫站代为运输建筑垃圾,收费标准为16元/立方米. ,
6 , 行政许可 ,
3301006 , 拆建环卫基础设施方案的批准 , 县市政办 , 环卫站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坏、拆除城市的环境卫生设拖.因建设需要确需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拆迁方案,报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坏、拆除城市的环境卫生设拖.因建设需要确需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拆迁方案,报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5个工作日 , 否 ,
7 , 行政许可 ,
3301007 , 城市排水许可审批 , 县市政办 , 市政管理股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3项,《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排水许可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许可的监督管理.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城市排水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排水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第七条 排水户需要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排水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排水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本办法实施前已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由排水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条件后,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河北省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排水户,是指因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4个工作日 , 否 ,
8 , 非行政许可 ,
3301008 , 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 , 县市政办 , 市政管理股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第111项: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的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第135号令)第十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62号《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县内审核资料需要3个工作日 , 否 ,
9 , 非行政许可 ,
3301009 ,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 县市政办 , 市政管理股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第104项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的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确需改动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动燃气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担.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县内审核资料需要3个工作日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