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8-09-24 |
2、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4、未按照法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5、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6、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
7、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
8、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9、违反 罚缴分离 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0、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1、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在关处理而不移送的;
12、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3、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14、打骂、侮辱当事人;
1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 , 行政处罚 , 未经批准或不按要求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搭建建(构)筑物、堆放物料、举办活动的处罚 , 无 ,
1、《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给予警告,并可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五)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出店经营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以5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的罚款;
2、《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违反第二十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市容部门批准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举办社会、文化、商业活动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第二款规定,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开展活动或者未保持公共场所整洁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
1、立案阶段责任:城管部门发现责任人涉嫌违法的案件,应予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城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阶段责任:城管部门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符合群众公议条件的举行公议.
4、告知阶段:城管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的陈述、申辩、听证(符合听证条件的)等权利.
5、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