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04 |
,,
,,
序号 , 申请公司名称 , 备案险种名称 , 保监会批准(报备或报批)时间 , 产品保险责任摘要(具体以保险条款为准) , 保费(元/份) , 人社局备案时间
1 ,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太平盛世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C款)条款 ,
41913 ,
1、重大疾病保险金: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日内,被保险人首次发生的指定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45种重大疾病,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额,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身故保险金: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被保险人身故,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1000 ,
42491
2 ,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太平盛世团体重大疾病保险,附加太平盛世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 ,
40330 ,
1、重大疾病保险金:(1)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时30日内,被保险人首次发生的指定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25种重大疾病,按约定保险金额的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保险期满时及时续保的,被保险人首次发生的指定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25种重大疾病,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金额:16-35周岁15万元;
36-45周岁12万元;
46-55周岁8万元;
56-60周岁4万元)
2、住院津贴.因意外伤害或者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因患疾病在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按实际住院天数扣除3天后乘以每日住院给付金额计算给付保险金.每一保单年度累积给付天数最高以180日为限.每次住院累计不超过90日.对于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的连续住院诊疗,负给付保险金责任.(津贴标准:16-45周岁40元/天;
46-60周岁20元/天) ,
500 ,
42491
3 ,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贴心卡(太平盛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308),附加团体意外医疗保险、附加盛世团体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太平盛世公共交通列车轮船意外伤害保险(201308)、太平盛世公共交通机动车意外伤害保险(201308)、太平盛世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201308) , 2013年9月2010年6月 ,
1、意外身故保险金: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或因乘坐客运列车或客运轮船、乘坐客运机动车辆期间、以及乘坐客运航班班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自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2、意外残疾保险金: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或因乘坐客运列车或客运轮船、乘坐客运机动车辆期间、以及乘坐客运航班班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自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的规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3、意外医疗保险金: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指定医院治疗,自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所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50元以后按90%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累计不超过8000元.若治疗跨两个保险年度时,以事故发生日当年度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4、意外住院津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住院治疗,按实际住院天数乘以日生活津贴(30元)计算给付意外住院津贴.每一保险年度内累计给付以180天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