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9-07-04
附件一: , 第一批列入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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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公司名称 , 备案险种名称 , 保监会批准(报备或报批)时间 , 产品保险责任摘要(具体以保险条款为准) , 保费(元/份) , 人社局备案时间

1 ,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太平盛世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C款)条款 ,

41913 ,

1、重大疾病保险金: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日内,被保险人首次发生的指定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45种重大疾病,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额,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身故保险金: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被保险人身故,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1000 ,

42491

2 ,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太平盛世团体重大疾病保险,附加太平盛世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 ,

40330 ,

1、重大疾病保险金:(1)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时30日内,被保险人首次发生的指定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25种重大疾病,按约定保险金额的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保险期满时及时续保的,被保险人首次发生的指定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25种重大疾病,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金额:16-35周岁15万元;

36-45周岁12万元;

46-55周岁8万元;

56-60周岁4万元)

2、住院津贴.因意外伤害或者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因患疾病在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按实际住院天数扣除3天后乘以每日住院给付金额计算给付保险金.每一保单年度累积给付天数最高以180日为限.每次住院累计不超过90日.对于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的连续住院诊疗,负给付保险金责任.(津贴标准:16-45周岁40元/天;

46-60周岁20元/天) ,

500 ,

42491

3 ,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贴心卡(太平盛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308),附加团体意外医疗保险、附加盛世团体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太平盛世公共交通列车轮船意外伤害保险(201308)、太平盛世公共交通机动车意外伤害保险(201308)、太平盛世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201308) , 2013年9月2010年6月 ,

1、意外身故保险金: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或因乘坐客运列车或客运轮船、乘坐客运机动车辆期间、以及乘坐客运航班班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自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2、意外残疾保险金: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或因乘坐客运列车或客运轮船、乘坐客运机动车辆期间、以及乘坐客运航班班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自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的规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3、意外医疗保险金: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指定医院治疗,自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所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50元以后按90%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累计不超过8000元.若治疗跨两个保险年度时,以事故发生日当年度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4、意外住院津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住院治疗,按实际住院天数乘以日生活津贴(30元)计算给付意外住院津贴.每一保险年度内累计给付以180天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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