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05 |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 部分 , 市局保留以下行政处罚权:1.罚款30000元(含本数,下同)以上;
2.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0000元以上;
3.案值或经营额50000元以上的案件;
4.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
5.撤销行政许可;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案件;
7.已取得直销经营资格的企业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案件;
8.违法主体为市属媒体的广告违法案件;
9.违法主体为市属国有企业、公用企业、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或关系重大社会民生的案件;
10.违法行为发生地跨镇区的案件;
11.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由市局管辖的案件;
12.其他市局认为需直接管辖的案件.
5 ,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 , 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 市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修正)第五十二条: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部分 , 市局保留以下行政处罚权:1.罚款30000元(含本数,下同)以上;
2.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0000元以上;
3.案值或经营额50000元以上的案件;
4.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
5.撤销行政许可;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案件;
7.已取得直销经营资格的企业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案件;
8.违法主体为市属媒体的广告违法案件;
9.违法主体为市属国有企业、公用企业、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或关系重大社会民生的案件;
10.违法行为发生地跨镇区的案件;
11.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由市局管辖的案件;
12.其他市局认为需直接管辖的案件.
6 ,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 , 市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修正)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 部分 , 市局保留以下行政处罚权:1.罚款30000元(含本数,下同)以上;
2.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0000元以上;
3.案值或经营额50000元以上的案件;
4.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
5.撤销行政许可;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案件;
7.已取得直销经营资格的企业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案件;
8.违法主体为市属媒体的广告违法案件;
9.违法主体为市属国有企业、公用企业、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或关系重大社会民生的案件;
10.违法行为发生地跨镇区的案件;
11.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由市局管辖的案件;
12.其他市局认为需直接管辖的案件.
7 , 限期使用的产品,没有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