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9-07-09

当事人拒绝取出的,应当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将其取出,并办理扣押手续.3.告知环节责任: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需要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鉴定、检测、检验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要的期间.4.决定环节责任:应当根据情况分别制作实施查封、扣押决定书和(场所、设置、财物)清单.需要鉴定、检测、检验或者技术鉴定的制作(检测、检验、检疫、技术鉴定)期间告知书.需要延长期限的,制作延长(查封、扣押)期限通知书.5.送达环节责任:将相关法律文书依法送达当事人.6.监管环节责任:应当妥善保管查封、扣押的财物,严禁动用、调换、损毁.及时查清事实,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实施查封扣押措施的;

2.擅自改变查封扣押措施对象、条件、方式的;

3.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查封扣押措施的;

4.擅自扩大查封、扣押范围的;

5.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

6.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的;

7.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予以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据为己有的;

8.扣押物品没有按照《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扣押、没收物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要求送仓库统一集中保管的;

9.因不当实施行政强制,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448 , 行政强制 , 临时扣留营业执照 , 无 , 1.《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公司登记机关对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可以临时扣留,扣留期限不得超过10天. , 1.审批环节责任:实施前须向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2.实施环节责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现场检查,通知当事人到场,出示执法证件.制作现场笔录,并由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时拒绝签名的,在笔录中予以说明.当事人拒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并由见证人和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扣押当事人托运的物品,应当通知有关运输部门协助办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当事人家存或者寄存的涉嫌违法物品,需要扣押的,责令当事人取出;

当事人拒绝取出的,应当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将其取出,并办理扣押手续.3.告知环节责任: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需要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鉴定、检测、检验或者技术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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