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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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一:行政许可(共7项) 序号 , 权责事项 , 子项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 , 追责情形 , 备注
1 , 人才中介服务许可(含2个子项) , 1.
设立人才中介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6项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的实施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2.《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02年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04年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第十条第三款人事行政部门对人才中介机构实行《许可证》年度验证制度.第十一条省直单位、中央在闽单位、省外单位设立人才中介机构以及设立冠以福建省名称的人才中介机构,必须经省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其他人才中介机构的设立,必须经所在地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 3.《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01年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号) 第八条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审批.4.《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才中介机构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3]48号)第五条人才中介机构改变名称、场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停业、终止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许可证》手续;
其中,《条例》实施前由省人事行政部门核发《许可证》的市、县(区)人才中介机构报设区的市人事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 行政许可 , 人力资源开发股、行政审批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6.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8.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9.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10.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11.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
12.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1 , 人才中介服务许可(含2个子项) , 2.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 , 1.《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02年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04年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第二十三条举办人才交流会,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跨行政区域举办人才交流会,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