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17 |
举办冠以福建省名称的人才交流会,由省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闽政〔2014〕39号) 附件1:保留的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中,第89-2项,省人社厅实施的 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 事项,行政许可,举办冠以 福建省 名称的人才交流会委托各设区市人事主管部门审批.3.《省人社厅省审改办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368号) 附件: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 中,市级第6-2项,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 冠以福建省名称人才交流会审批 委托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审批(闽政〔2014〕39号);
跨区域举办人才交流会委托举办地设区市人社部门审批;
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人才交流会下放举办地设区市人社部门审批. , 行政许可 , 人力资源开发股、行政审批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6.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8.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9.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10.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11.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
12.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 举办冠以 福建省 名称的人才交流会由省人社厅委托实施
2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2.《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第七条第一款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闽政〔2011〕94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