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9-11-10
竞争性谈判文件 标书编号:Ntaas-201702 项目名称:科研仪器设备 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2017年4月18日总目录谈判邀请函…1 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 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4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12 合同格式…18 科研设备项目需求…20 谈判响应文件…22

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标书编号:Ntaas-201702) 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就全自动间断化学分析仪、便携式光合测定仪等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合格投标人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科研仪器设备(标书编号:Ntaas-20170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第一包 全自动间断化学分析仪 数量:1台 第二包 便携式光合测定仪 数量:1台 第三包 植物冠层分析仪 数量:1台 第四包 植物营养分析设备 数量:1套 买方咨询

电话:051387571182,051387571017 联系人: 冯新民,李波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谈判采购项目货物、并能提供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如为非生产厂家参与谈判必须具有生产厂家或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谈判供应商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

(3)本次谈判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在 南通市政府采购网 、 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网站发布,

网址:http://zfcg.nantong.gov.cn/、http://www.ntaas.cn/.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5月10日上午9:00-9:30,过时拒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行政4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冯新民 联系

电话:0513-87571182 开标时间:2017年5月10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行政楼4楼会议室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冯新民 联系

电话:0513-87571182 招标人联系地址:江苏南通如皋薛窑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行政楼4楼会议室.邮政编码:

226541 本次招标监督事项 本次招标过程由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纪检组监督,

电话:0513-87575295 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2017年4月18日 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科研仪器设备 标书编号:Ntaas-201702

2 招标人: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招标人地址:江苏南通如皋薛窑

3 招标文件在 南通市政府采购网 、 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网站下载,

网址:http://zfcg.nantong.gov.cn/、http://www.ntaas.cn/.

4 投标文件于采购谈判当天9:00-9:30递交至: 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行政楼4楼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 见

第一章投标邀请 投标文件接收人:冯新民 联系

电话: 0513-87571182

5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6开标时间:见

第一章投标邀请 开标地点:见

第一章投标邀请

7 签订合同地点: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8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

第三章 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科研仪器项目.参加谈判供应商可以选择本项目中分包参加谈判,但评定成交按照每个分包独立确定成交供应商. 2.合格的参加谈判供应商 2.1满足招谈判邀请函中谈判供应商的资质条款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2.3 参加谈判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江苏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3.参加谈判费用 3.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出示证件表明其身份并签名,向采购谈判小组提交投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标(未中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抵作部分履约金).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构成 4.1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谈判邀请函 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合同条款前附表 合同条款 合同格式 科研设备项目需求 谈判响应文件 供货一览表 谈判响应报价表 技术参数响应与偏离表 附1 服务承诺 附2 资格证明文件 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联系解决. 4.2 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顺序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谈判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应由参加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5.谈判文件的澄清 5.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参加谈判供应商,均应在谈判开始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内,通知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联系方式见 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对谈判开始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内收到的针对技术参数排他性澄清要求都将予以答复(或召开澄清会),答复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谈判文件的修改 6.1在谈判开始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参加谈判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6.2谈判文件的修改将公开公布,并对参加谈判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3为使参加谈判供应商编写谈判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有权推迟谈判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获得谈判文件的参加谈判供应商.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7.谈判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参加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谈判供应商与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谈判响应文件构成 8.1参加谈判供应商编写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谈判响应函:按照第9条要求填写;

供货一览表和谈判响应报价表:按照第10条要求填写;

技术参数响应与偏离表:按照

第四章 科研设备项目需求 要求填写;

服务承诺、培训承诺;

资格证明文件:按照第11条要求提供,证明参加谈判供应商是合格的,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货物及服务证明文件:按照第11条要求提供,证明参加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相应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8.2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顺序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谈判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9.供货一览表和谈判响应报价表 9.1 参加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谈判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货物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每项工程和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9.2 谈判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分包总报价:包括项目相应分包货物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质量保证费用、系统集成及售后服务费用、货物本身到达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及完成本项目相应分包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分包总报价由设备报价、其他报价组成;

设备报价:包括本项目相应分包设备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费用等;

其他报价:为完成项目相应分包所需的其它所有设备、模块、附件、软件及本项目相应分包所需的售后服务、设备安装、调试、集成、验收、培训等的费用. 9.3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说明所提供软、硬件设备在超出质保期后,继续提供技术支持和硬件损坏更换的费用,以及今后是否支持软件的免费升级,如非免费,请列出详细费用.此费用另外报价,但不计入总报价清单,作为谈判参考;

9.4国产货物报价以人民币计算.进口货物采用CIF南京港美元报价(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外贸代理公司由买方指定.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等工作均由指定外贸代理公司负责. 10.证明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的文件 10.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0.2 参加谈判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0.3 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谈判文件所附的 资格证明文件 . 11.谈判有效期 11.1 在特殊情况下,买方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参加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参加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谈判保证金将尽快退回.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参加谈判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第12条有关谈判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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