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9-11-13 |
1、企业持已变更营业地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转移投保区划的书面申请(一式两份)到缴费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有无欠费记录;
2、企业携带以下材料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①变更营业地址的《营业执照》原件;
②转出地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转移投保区划的书面申请.
3、社保费征缴处业务人员审核企业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应提供的资料;
4、资料齐全的,确认企业是否有离退休人员,有离退休人员的先到退休人员管理处办理离退休人员转移手续后办理;
没有退休人员的,即时办理. 办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地点:城阳区山城路195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社会保险征缴科抽号办理. 问:统筹范围外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如何办理? 答:政策依据: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2、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149号)
3、关于印发《青岛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的通知(青劳险[2010]3号)、
4、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的通知(青劳险[2010]52号)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缴费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①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②转移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③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转移职工,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资料齐全的,予以办理;
对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办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地点:城阳区山城路195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社会保险征缴科抽号办理. 问:统筹范围外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如何办理? 答:政策依据: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2、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149号)
3、关于印发《青岛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的通知(青劳险[2010]3号)、
4、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的通知(青劳险[2010]52号)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缴费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①《申领申请书》、《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③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资料齐全的,予以办理;
对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3、参保人员可登录青岛社会保障网自行办理 办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地点:城阳区山城路195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社会保险征缴科抽号办理. 问: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如何办理? 答:政策依据: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2012]608号)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缴费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①《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②《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2、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资料齐全的,予以办理;
对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办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地点:城阳区山城路195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社会保险征缴科抽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