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11-25 |
1 1.
1 项目特点
1 1.2 环评工作过程
2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3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0 1.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10 2 总则
11 2.1 编制依据
11 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13 2.3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17 2.4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21 2.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23 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5 3.1 建设项目概况
25 3.2 影响因素分析
29 3.3 污染源强核算
35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3 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3 4.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5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3 5.1 已建工程施工期回顾性评价
53 5.2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54 5.3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6 5.4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71 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73 6.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73 6.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74 6.3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82 6.4 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投资汇总
82 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84 7.1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的目的
84 7.2 经济损益分析
84 7.3 社会损益分析
84 7.4 环境损益分析
85 7.5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小结
86 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87 8.1 环境管理要求
87 8.2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
87 8.3 环境管理计划
89 8.4 环境监测计划
91 8.5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
91 9 结论
93 9.1 项目概况
93 9.2 环境质量现状
93 9.3 污染物排放情况
93 9.4 主要环境影响
94 9.5 公众参与采纳情况
95 9.6 环境保护措施
95 9.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97 9.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97 9.9 总体结论
97 附图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生态功能区划图 附图3水文地质图 附图4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图 附图5水系图 附图6项目四邻关系图 附图7项目现状照片 附图8项目总平面图 附图9监测点位图 附图10 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附图11 分区防渗图 附件附件1委托书 附件2备案确认书 附件3标准批复 附件4土地合规性说明 附件5不动产证 附件6营业执照 附件7监测报告 附件8原料供货合同 附件9旱厕清掏协议 概述 项目特点 (1)项目背景 大荔县地区是陕西地区名优果蔬规模较大的经营集散地,年外运的农产品多达几百吨,尤其是苹果、梨、桃等水果.由于包装和产品的保鲜技术不过硬、粗糙,没有广泛使用现代化的塑料周转箱,不仅导致在运输时不能装载完满,达不到额定数量和体积,从而使运输成本大大增加,且运输过程中的腐烂和耗损率相当惊人. 顺应市场需求,大荔县腾达塑筐厂提出建设年产380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 塑筐的主要原料为再生塑料颗粒.本项目塑筐生产采用再生聚丙烯颗粒为原料,再生聚丙烯颗粒是指通过预处理、熔融造粒、改性等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对废旧聚丙烯塑筐进行加工处理后重新得到的塑料原料,是对塑料的再次利用.再生塑料最大的优点就是价格相对新料便宜,虽然它在整体上的性能与属性都不如新料,但是很多产品制作时没有必要使用各方面属性和性能都好的材料,若使用新料制造,浪费了很多很多没必要的属性.而再生料根据不同的需要,只需要加工某个方面的属性,能够制造出对应的产品即可,这样不会让资源流失. 为了缓解白色污染威胁,从发展循环经济、节约社会资源,净化生存生活环境的目标出发,搞好废旧塑料的加工回收利用,提高再生塑料利用水平,进而形成再生资源产业链,已经成为全国塑料行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课题. 基于以上背景,大荔县腾达塑筐厂投资520万元,于大荔县城关镇南七村建设年产380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 (2)项目特点 ①本项目产品主要为塑筐,塑筐生产工艺为注塑、冷却、检验等. ②本项目塑筐产品所用原料为可再生聚丙烯塑料,主要采购国内上游厂家已加工清洗干净、破碎好的热塑性塑料.本项目不涉及进口废塑料再生利用;
不涉及危险废物废旧塑料,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
不涉及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
盛装农药、废染料、强酸、强碱的废塑料等. ③本项目废水不外排;
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
噪声经隔声降噪后厂界达标. 环评工作过程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技术路线见下图: 图1.2-1 环评工作流程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大荔县腾达塑筐厂于2018年6月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见附件).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踏勘,对该项目所处区域的自然环境及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详细调查,收集了相关资料.通过多次现场勘查,确定了项目的影响因子和评价因子,根据影响因子筛选情况,并对项目范围内生态现状进行了现场调查,开展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等工作. 在充分调查了解现状环境状况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预测和评价,依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最终编制完成《年产380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再生塑筐,塑筐生产属于鼓励类中 三十
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
28、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 本项目已取得大荔县发展和改革局《年产380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陕西省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018-610523-29-03-011990),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采用再生塑料为原料属于资源循环和综合利用,本项目利用自有的工业用地用于项目的生产建设;
同时根据大荔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年产380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情况说明的函》,项目用地符合大荔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调整完善》.因此,本项目符合《渭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大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大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 根据《陕西省 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多渠道协同控制大气污染,全面治理石化、表面涂装、有机化工、汽车制造与维修、印刷包装、家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本项目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项目采取环评提出的 UV光解+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对有机废气进行综合治理,符合《陕西省 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
3、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大荔县腾达塑筐厂,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在国家、地方规划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敏感区域内,拟建地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环境空气、及声环境质量状较好,有利于项目建设.在采取相应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因此,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和运行不会对外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选址可行.
4、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70号)、《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 表1.3-1 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符合性分析 序号 要求 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企业的设立和布局 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所涉及的热塑性废塑料原料,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 本项目可再生塑料主要采购国内上游厂家已加工清洗干净、破碎好的热塑性塑料,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 符合 新建及改造、扩建废塑料加工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所在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规划. 塑筐生产属于鼓励类中 三十
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
28、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利用自有的工业用地用于项目的生产建设;
符合大荔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调整完善》. 符合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
已在上述区域投产运营的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依法通过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本项目选址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符合
2 生产经营规模 企业应具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厂区作业场地面积. 本项目占地约5272m2,全部为企业自有工业用地,可满足本项目生产建设. 符合
3 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 企业应对收集的废塑料进行充分利用,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效率,不得倾倒、焚烧与填埋. 本项目原料为可再生塑料,且对原料充分利用,不倾倒、焚烧与填埋废塑料,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按要求合理处置. 符合
4 工艺与设备 1.PET再生瓶片类企业.应实现自动进料、自动包装与加工过程的自动控制.其中,破碎工序应采用具有减振与降噪功能的密闭破碎设备;
湿法破碎、脱标、清洗等工序应实现洗涤流程自动控制和清洗液循环利用,降低耗水量与耗药量;
应使用低发泡、低残留、易处理的清洗药剂. 2.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应采用自动化处理设备和设施.其中,破碎工序应采用具有减振与降噪功能的密闭破碎设备;
清洗工序应实现自动控制和清洗液循环利用,降低耗水量与耗药量;
应使用低发泡、低残留、易处理的清洗药剂;
分选工序鼓励采用自动化分选设备. 3.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应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的预处理设备和造粒设备.其中,造粒设备应具有强制排气系统,通过集气装置实现废气的集中处理;
过滤装置的废弃过滤网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处理,禁止露天焚烧.. 本项目为塑筐生产企业;
设置4条注塑生产线;
有机废气设置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破碎粉尘设袋式除尘器处理. 符合
5 环境保护 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环境保护 三同时 的要求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项目正在按照当地环保要求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同时要求项目必须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符合 企业加工存储场地应建有围墙,在园区内的企业可为单独厂房,地面全部硬化且无明显破损现象. 本项目加工存储场地均建有围墙,厂房均为砖混封闭厂房.项目生产区域均全部硬化. 符合 企业必须配备废塑料分类存放场所.原料、产品、本企业不能利用废塑料及不可利用废物贮存在具有防雨、防风、防渗等功能的厂房或加盖雨棚的专门贮存场地内,无露天堆放现象.企业厂区管网建设应达到 雨污分流 要求. 本项目配备原料库、辅料库和成品库,对废塑料、不合格品和成品分类存放.生产车间和仓库均为砖混厂房,具有防雨、防风、防渗等功能,禁止露天堆放.项目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收集后排入厂外管渠.生产和生活污水不外排. 符合 企业对收集的废塑料中的金属、橡胶、纤维、渣土、油脂、添加物等夹杂物,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企业不具备处理条件,应委托其他具有处理能力的企业处理,不得擅自丢弃、倾倒、焚烧与填埋. 本项目可再生塑料主要采购国内上游厂家已加工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