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8-31 |
近年来,一些单位和个人在利益驱动下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顾,采取造假和网上售假等方式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严重危害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有关规定,严厉打击非法印制、伪造、倒卖,以及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证等各类违法行为,减少和避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7月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的全国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和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办字〔2018〕57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
二、治理重点 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假冒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职责分工 各级安委会是组织实施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和宣传教育,明确本地区相关部门的职责,推动落实专项治理行动的各项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管检查,依法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持假证上岗行为. 网信部门依法对假冒政府网站予以封堵或关闭,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网上售卖特种作业证等违法行为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网络兜售假冒证书行为. 公安部门加大对特种作业证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对制假售假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场监管、建设、房管等部门加强对监管行业(企业)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持假证上岗行为.
四、治理步骤及主要内容安排 2018年7月开始至2018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31日前) 1.各级安委会制定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动员部署组织本地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2.各级安全监管、市场监管、建设、房管等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所监管行业领域内特种作业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本系统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的目标、内容和标准;
3.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向社会公开举报奖励电话,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特种作业行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