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8-31 |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1月) 1.企业全面自查自改.各区(市)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辖区企业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全面检查,并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点击 服务 ― 服务大厅 ― 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 ,进入查询平台)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到100%,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全部依法持证上岗. 2.规范完善考核发证管理.市安监局对特种作业取证流程认真自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考核发证工作,努力优化办事流程,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同时,要强化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管. 3.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9-10月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按照 县级全面查、市级查重点 的原则,在本部门主管的行业领域内开展以高危行业企业和使用特种作业人员集中的企业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查核.期间,对分管的行业领域组织集中专项执法检查,市级部门不少于3次、县级部门不少于4次.在执法中要切实加大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凡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持假证上岗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4.严肃查处假冒特种作业证违法行为.各级安监、公安、市场监管、网信、建设、房管等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采取及时封堵或关闭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假冒网站,并倒查假冒证书获取渠道、造假制假窝点;
要建立专项行动情况曝光制度,及时曝光查处的假冒特种作业行为.
(三)督查总结阶段(12月).市安委会将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内容.各区(市)安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建议,完善措施,建立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专项治理行动,成立 鹰潭市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 组长:张福庆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吴嫦龙 鹰潭高新区调研员 桂峰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罗群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刘向阳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支队支队长 吴接道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副局长 揭继军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永华 市房管局副局长 肖云东 市安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专项治理行动进行统筹协调和组织部署,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落实专项治理行动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各区(市)和市安委会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打击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对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全市 一盘棋 思想,切实将思想统一到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上来.要把专项行动与全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全市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各区(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专项治理行动,落实本级有关部门在专项治理行动中的职责分工,协调推进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