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09-01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533――7214947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 2.决定书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本证有效期为4年,一年一审,不接受年审的民办学校(机构),撤销办学资质并予以公告.

(五)流程图 见附件1

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 1.投诉受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对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窗口

电话:0533―7214947.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533―7310376.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信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窗口.邮编:255400.

(二)行政复议 临淄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临淄区人民东路1号行政办公中心,联系

电话:0533-7221314.

(三)行政诉讼 临淄区人民法院,地址:临淄区桓公路113号,联系

电话:0533-7180378.

四、表单填写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 见附件2

五、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附件1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流程图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承办机构:临淄区人社局职建科 服务

电话:7214947 监督

电话:7310376 附件2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申请单位(个人) 法人代表申请日期年月日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和备案机关各一份;

2、呈报本表时,须附申办职业(工种)的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及所选用的教材;

3、个人申办社会培训机构, 主管部门意见一栏 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写;

4、本表中 机构名称 ,是指由审批机关按照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名称要求所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5、本表一律由钢笔或毛笔填写,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申请单位(个人)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申请内容办学规模 培训形式 招生对象 培训专业 工种 和层次 培训专业(工种) 培训目标 培训时限 所选用教材 ―1― 人员情况教职工总数 专职教师: 兼职教师: 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等级) 文化程度 专(兼)职 专业理论课教师 姓名文化程度 职称 (等级) 教龄(专 业工龄) 承担课程 专(兼)职 实习指导教师 此页可复印 ―2― 培训场地及设施场地情况 形式 总使用面积 教室 实习场地 工位数 自有 租用 教学设备设施 实习设备设施 ―3― 办学经费来源 办学管理制度 主管部门意见 印章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意见 机构名称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备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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