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2-12-29 |
(二)全面落实国家助学政策.构建教育扶贫的分层分类资助体系.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贫困生实施有针对性的资助和帮扶,有效解决他们在学习与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第一,国家助学金优先考虑建档立卡和非建档立卡已核准在册的贫困学生.标准为学前教育入园补助每人每年1000元;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高中贫困学生助学金人均每年2000元(共分三档发放:一档3500元/年、二档2500元/年、三档1500元/年,确保建档立卡和非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享受
一、二档);
中职贫困学生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连续补助两年.以上帮扶资金每年分两期由财政打卡发放.第二,积极引进社会资助资金开展助学活动,全年争取社会资金200万元,用于贫困中小学生资助工作.第三,给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生提供助学贷款,每年可一次性贷款8000元,研究生可一次性贷款12000元.
(三)积极落实经费减免政策.第一,落实国家减免政策.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落实减免学杂费和教科书费政策;
中职学生落实学杂费全免政策,每年每生减免2400元;
高中建档立卡和非建档立卡的贫困生分类落实学杂费减免政策;
省属重点高中每生每年减免2000元,其他普通高中每生每年减免1600元.第二,落实省厅规定由县级财政预算经费的减免政策.推动县政府搞好减免资金的预算,确保我县普高建档立卡等贫困生落实免费发放教科书政策和我县普通中小学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落实免费发放教辅资料政策.第三,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确保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额外享受每年不少于2000元的生活补助.县直高中按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数5%的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计提资金3.3万元来落实资助任务;
教育扶贫分指挥部统筹扶贫、残联、民政等部门安排学生资助资金25万元;
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助学筹措资金18万元;
其他7个成员单位安排学生资助资金14.8万元,其中由统战部每年资助贫困生15人,每人2000元,计币3万元;
工商联每年资助贫困生5人,每人2000元,计币1万元;
县编办每年资助贫困生5人,每人2000元,计币1万元;
县总工会每年资助贫困生15人,每人2000元,计币3万元;
团县委每年资助贫困生15人,每人2000元,计币3万元;
县妇联资助贫困生4人,每人2000元,计币0.8万元;
县人社局每年资助贫困生15人,每人2000元,计币3万元.上述学生资助名单由教体局提供,以确保不重复资助.
(四)建立健全扶贫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定人定向结对帮扶机制.对精准扶贫对象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一帮到底,解决政策以外的扶贫资金,直至学生完成学业并实现就业.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贫困学生.二是建立贫困生交通费和生活费补助机制.根据贫困生上下学乘车路途的远近,每学期由教体局校车办适当给予补助.减轻贫困家庭子女乘车、住宿等经济负担.三是建立优先帮扶贫困村教育发展机制.选取城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开展校校结对帮扶工作,按照"三不变(受援学校现行体制不变,学校法人代表不变,经费机制不变)"、"四协调(受援学校与派出学校协调教育教学管理,协调师资交流,协调教育教学改革,协调教学质量评价)"原则,充分发挥城区优质学校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