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3-01-01 |
第二节 规划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
3、《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4、《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5、《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镇(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28号);
6、《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州省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 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意见》;
7、《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加快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 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7】1号);
8、《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 六个小康行动计划升级版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2017年7月17日;
9、《贵州省打造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 六个小康行动计划升级版实施意见》2017年8月8日;
10、《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 组组通 公路三年大决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7】19号);
1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33号);
12、《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计划》〔2015〕17号;
13、《贵州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2015-2020年》;
14、《贵州省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15、《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6月;
16、《贵州省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导则(试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6月;
17、《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议上的讲话材料》省发改农经处,2017年6月28日;
18、《黔南州关于印发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2017年7月20日;
19、《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并于抓紧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黔南发改农经【2017】117号);
20、《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5〕53号);
21、《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
22、《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建村[2013]188号;
23、《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指导性要求》;
2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25、《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 7959-87);
26、《农村住宅卫生标准》(GB 9981);
27、《村镇规划卫生规范》 (GB 18055) ;
28、《农村户厕卫生标准》 (GB 19379) ;
29、《农村防火规范》(GB 50039) ;
30、《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 50288) ;
31、《村庄景观环境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CECS 285) ;
32、《荔波县总体规划》等.
第三节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区域涉及荔波县小七孔镇、甲良镇、朝阳镇、茂兰镇、佳荣镇、瑶山瑶族乡、黎明关水族乡、玉屏街道办,共7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90个行政村(注:原有94个村,有4个村已被整体搬迁开发),1180个村民组,752个自然寨,37151户,146059人(其中30户以上自然寨460个,31241户,123156人;
29户以下自然寨292个,5910户,2290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2622户,4568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