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3-01-28 |
第一章 招标书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第四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
第七章 评分细则
第一章 招标书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1.
1 工程名称 临时工用房外墙、内庭院修缮及道路整修项目
2 1.1 建设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
3 1.1 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 约288432元.本工程共设一个标段.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合格工程,质量保证期为2年.若竣工验收综合评定工程质量一次验收不合格,则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无条件返修好并扣承包人中标价的5%作为违约金;
7 2.1 招标范围 临时工用房外墙、内庭院修缮及道路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 2.2 工期要求 工期30日历天 (以甲方实际开工令为准).每拖延一天支付违约金 3000元人民给招标人,扣完为止.(若承包人对该条款有比上述更高的罚款或承诺,按承诺签订合同)
9 3.1 资金来源 自筹
10 4.1 投标人资质 要求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书,无在建工程(均在有效期内).
11 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2 13.1 工程计价方式 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结算方式:固定综合单价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16.1 投标担保金额 标人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伍仟元整 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到账后,投标保证金收据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开具,并于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天发给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收款单位: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无锡中山路支行 账号:6232625100012229 受理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1188(蠡湖大道与太湖大道交叉口)润华国际大厦B座37楼3701室.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
13:30~16:00,交纳时间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为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友情提示:为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各投标人按要求提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有疑问及时向代理机构联系.) 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必须在投标前与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凡提供无法承兑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电汇支付不成功的投标人,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已经确定为中标投标人的,取消其中标投标人的资格,根据评标报告的排名先后顺序重新确定中标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