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3-01-30 |
2、每款投标产品需提供至少一个自2016年12月1日以来一次性供货的实际成交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投报价格不得高于合同中相同型号配置产品价格.
8 服务网点及 供货商要求 各投标人可自行确定协议供货商,协议供货商须在 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 供应商库中注册. 投标人在新疆、西藏提供的协议供货商不得少于1家,其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的协议供货商不得少于3家.
9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0 投标有效期 12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
1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文件1份(包括.doc格式的word文件和扫描件两种形式)
1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5日上午8:30-11:
00、下午2:00―4:30(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领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33室.
13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4 招标文件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采购人澄清的,应于2018年1月5日下午5:00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原件加盖公章).逾期提交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5 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www.chinatax.gov.cn)
16 供应商注册及投标产品填报截止时间 供应商注册截止时间:2018年1月25日22:00(北京时间) 投标产品填报截止时间:2018年1月25日22:00(北京时间)
17 提交投标文件以及开标时间、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第1包:2018年1月26日9:00--9:30(北京时间) 第2包:2018年1月26日14:00--14: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第1包:2018年1月26日9:30(北京时间) 第2包:2018年1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提交至: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68会议室 投标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联系电话010-61986733
18 信用记录审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
19 评标方法及产品价格计算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产品价格计算方法如下: 设投标人所投的某协议供货产品价格为K,所投的该产品对应的配件价格为L,所投的配件品目s个,每一配件品目所投的配件m款,则该投标产品和配件加总的价格计算公式为: s m K*0.5+({∑[(∑Ls)/m]}/s)*0.5
20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账户信息:收款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银行帐号: 11001079300056000377-0010 开户银行: 建行北京万寿路支行
21 协议有效期 本次招标有效期原则上自公布中标结果之日起一年,甲方将根据执行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本期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