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3-03-07 |
而任何通往这些部分的门口须以自掩门保护,以提供半小时的抗火时效. 如果假天花板或墙上装饰是使用易燃物料制造,便须在所有外露的部分加上两层防火油漆/溶液,并由第二级消防装置承办商加以证明. 如果装有布帘及窗帘,这些布帘及窗帘须 3.1 用防火溶液加以处理,并由第二级消防装置承办商加以证明;
或3.2 使用消防处处长认可的含有抗火纤维的物料制造. 出口指示牌 如果设有出口*,应以中英文正楷书明 EXIT出口 的灯牌在所有出口作适当标明,灯牌上的字体的高度不得少於125毫米,每一划的阔度须有15毫米,英文字母/中文字的颜色及对比的底色须符合下列的任何一组的组合s 字体颜色 底色绿白白绿*极小型的食物业场所未必须要设有多个出口. 燃料 只许使用电力、煤气及不超过50公斤的石油气作烤烘/煲水/暧食物用途.有关燃料的消防规定载於文件PPA/102. 消防装置及设备 安装在大厦内的所有消防装置及设备须加以保留o并保持性能良好.如需改装或增设消防装置及设备,有关的工程必须由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进行,并在十四天内向物并主签发证书及把副本送交消防处处长. 手提灭火装备 如果安装在大厦内的消防装置并未包括手提灭火筒或消防喉辘,便须按下列比例放置认可的手提灭火装备s 7.1 每100平方米的食物业场所面积须放置一具九升装二氧化碳/水式灭火筒;
食物业场所的面积(平方米)= 具二氧化碳/水式灭火筒 100平方米 7.2 厨房内每有三具火炉,便须放置一具不少於4.5公斤二氧化碳灭火筒;
火炉数目 = 具二氧化碳灭火筒
3 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的图则须於安装工程展开前,交给消防处通风系统课.安装工程竣工后,应以书面通知通风系统课检查通风系统是否符合规定. 装置在处所内的机动式通风系统,须符合香港法例第123章《建筑物(通风系统)规例》的规定,以及消防处通函一九九六年第四号第十一部所订明的机动式通风系统消防安全规定. 聚氨酯乳胶 任何处所内的聚氨酯乳胶床褥及衬垫家具需符合以下可燃性标准s 床褥 英国标准s依照英国标准BS7177s(1996)而订立的床褥、沙发型长椅和床垫的抗火效能规定(适用於中度危险的处所/楼宇)或消防处处长认可的标准. 衬垫家具 英国标准s依照英国标准BS7176s(1995)而订立的以合成物测试非住宅用座椅的抗火效能规定(适用於中度危险的处所/楼宇)或消防处处长认可的标准. 消防处 消防处用作制造及售卖用途的烘制面饱饼食店 及食品制造厂的消防安全标准 (防火措施) 逃生途径 消防处处长认为下列各项属於消防条例第九D条所指的逃生途径s 1.1 若食肆前面部分为m面,则包括m面的整个阔度;
1.2 若食肆设置了门及出口,则包括直接通向露天地方或向著通往露天地方的走廊的所有出口/门. 所有逃生途径均不应受到阻塞.特别应注意下列规定s 2.1 在楼宇内有人时o不可在上文第1段所指的地方放置任何物件;
及2.2 所有出口/门应保持可以从内开启,而不需要使用钥匙.若安装了铁闸或闸门而有市民在楼宇内,则在任何时间均应保持开启. 若未能遵行此等预防措施,可能导致经营者被本处根捞趵诰B条的规定加以检,而事前不会作出警告. 食物业场所 座位间容纳的人数在任何时间均不应超出建筑事务监督所批准的限额.一般的准则是预计每人应占0.5平方米的面积,若把此项标准降至低於50%,可能会被视为过份挤迫,足以构成火警危险. 应经常清理所有易燃物品.特别应留意可能有人丢弃燃点著的烟蒂的废物箱. 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制成的食物容器应存放在柜内或以金属器皿盛载,避免接触高温或明火. 若未能遵行第4-6段所载的预防措施,经营者可能会收到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