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3-03-07 |
若未能遵行通知书规定,则可能会被本处根捞趵诰盘醯墓娑右约. 电器系统 不论进行修理、保养或安全装新电器,一切有关电器系统的工程均应由机电工程署署长核准的注册电器工人/承办商进行. 应经常保养电器装置及电器,并最少每两年检查一次,以保安全. 经营者有责任遵行此等预防措施,并受到有关电器安全的法例管制,但电器装置若有危险性,以致构成火警危险,本处可能会向经营者发出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
若未能遵行通知书的规定,有关人士可能会被本处根捞趵诰盘醯墓娑右约炜. 消防装置及装备 所有消防装置及设备均应: 11.1 不受阻塞;
11.2 清楚标明位置及使用方法;
11.3 在任何时间都保持有效操作;
及11.4 最少每十二个月检查一次. 若未能遵行第11.3及11.4段所载的预防措施,可能遵致此等装置的物主被本处根(装置及设备)规例第8条规例加以检控. 通风系统 食物业场所安装的通风系统的管道或槽管从大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