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3-03-10 |
本规程的编制,目的在于指导、规范全市新建、改建、扩建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设施维护和运行管理. 本规程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水质水量水压、系统设计、设备与设施、泵房、控制与保护、施工、调试与验收、设施运行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向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洛阳市水务局反映,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提出单位: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洛阳市水务局 本规程主编单位: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洛阳市淼泉给水排水设计院 目???次1总则
1 2 术语23基本规定
3 4 水质、水量、水压
4 5 系统设计
5 5.1 一般规定
5 5.2 系统选择
5 6 设备与设施
7 6.1 水箱
7 6.2 水泵
8 6.3 管道与附件
9 6.4 水表及管道井
10 6.5 消毒设备
11 7 泵房
12 8 控制与保护
14 8.1 控制
14 8.2 保护
14 9 施工
16 9.1 一般规定
16 9.2 设备安装
16 9.3 管道敷设
16 10 调试与验收
17 10.1 调试17 10.2 验收17 10.3 验收程序
19 11 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
20 11.1 一般规定
20 11.2 设施维护
20 11.3 安全运行管理
20 本规程用词说明
22 引用标准、规范和法规(现行)名录
23 附:条文说明24
1 总则 1.0.1二次供水是整个城镇供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终保障供水水质和供水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障洛阳市供水安全和水质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进一步规范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技术及管理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本市新建、改(扩)建及已建成的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区、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的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工程. 1.0.3 上述范围内的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设施维护和运行、安全管理均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不适用于再生水、直饮水、消防供水和其它非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工程.
2 术语2.0.1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当民用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能力时,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经管道供给用户或自用的供水方式. 2.0.2 二次供水设施 secondary water supply installation 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泵房、水箱、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压力水容器、供水管道等设施. 2.0.3 最大时用水量maximum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 最高日用水时间内,最大一小时的用水量. 2.0.4 叠压供水设备 pressure-superposed water supply equipment 是指直接串接到市政供水管网上、不产生负压,且能调节和稳定流量的供水设备.由稳流补偿器、真空抑制器、水泵、控制柜、控制仪表、管道、阀门等组成. 2.0.5 变频调速供水 frequency modulation water supply 利用压力或流量传感器反馈恒定的情况下,由变频器控制电机不断改变水泵转速,从而不断改变水泵的流量来适应用户用水量需求. 2.0.6 叠压供水 additive pressure water supply 利用城镇供水管网压力直接增压的二次供水方式. 2.0.7 倒流防止器 backflow preventer 一种采用止回部件组成的可防止给水管道水流倒流的装置. 2.0.8 引入管 service pipe, inlet pipe 由城镇供水管网引入二次供水设备的管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