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3-03-11 |
12、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安全生产事故,是否因此被行政处罚,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3、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请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金额,未缴纳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被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
(2)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劳务派遣的情况,如果存在,是否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4、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再利用及相关服务.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原材料是否属于免税或暂不征税的类型,如是,请说明发行人增值税进项的来源、是否存在相关供应商找第三方代开税票的情况.请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税收优惠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法合规,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成果是否对税收优惠存在依赖.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进出核查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15、2010年10月11日,鑫广科技以其持有的上海鑫广99%股权向公司增资2,106万元,黄尚渭以其持有的上海鑫广1%股权向公司增资21万元.黄尚渭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鑫广科技为黄尚渭控制的公司.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本次增资时上海鑫广100%股权和公司净资产的账面值、评估情况以及增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2)说明上述增资过程中双方的会计处理情况,该增资行为未按照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因及合理性,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3)该次增资若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请详细说明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的相关规定.(4)说明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定价依据、股权转让价格及其公允性;
发行人在历次股权转让、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利分配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中需缴纳的税收金额及是否履行纳税义务.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16、发行人电子拆解业务回收过程中,存在向部分供应商采用现金交易的情况.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公司在采购和销售中发生现金交易的环节及背景原因、主要现金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占比.(2)发行人对于非法人客户的采购金额及占比,非法人客户采购和销售的会计凭证信息、记载要素以及个人身份信息等.(3)详细说明公司与现金交易相关的内控制度设计及有效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对发行人现金采购和销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说明核查方法、程序、范围和结论.并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财务制度的健全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17、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既从关联方通顺金属处采购原材料,又向通顺金属提供劳务,发行人向通顺金属采购价高于向第三方采购价格.发行人同时向通顺金属销售冷轧板.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并披露通顺金属关于废铁销售的招投标情况,招标底价的确认原则;
补充说明并披露通顺金属对其他客户的销售金额和价格情况,比较发行人招标后的采购价格是否公允、合理.(2)详细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与通顺金属关联交易定价形成机制,结合向非关联第三方的同类或类似的产品采购及劳务、销售产品价格说明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及定价公允性.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替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以及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3)请说明上述相关关联交易的原因及必要性,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与通顺金属的关联交易未来可能持续发生,请说明未来是否有减少上述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进行核查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