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3-22 |
⒈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符(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⒉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⒊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⒋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⒍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⒎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⒏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废旧物料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潍坊瑞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于淼 联系人 韩己华 通讯地址 潍城区于河街道前徐村027县道与潍日高速立交桥西北角 联系电话
13792656736 邮政编码
261021 建设地点 潍城区于河街道前徐村027县道与潍日高速立交桥西北角 立项审批部门 潍城经信委 项目代码 2019-370702-30-03-011041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占地面积 9800平方米 绿化面积 100平方米 总投资 1800万元 环保投资 90万元 所占比例 5% 评价经费 / 投产日期 2019年11月 1项目由来 潍坊瑞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2MA3NANQN4U),拟在潍城区于河街道前徐村027县道与潍日高速立交桥西北角,新建 废旧物料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建成后可年加工30万吨沥青混凝土、10万吨混凝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对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的分析,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十
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0砼结构构件制造、商品混凝土加工-全部 ,不涉及报告书和登记表类别,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2编制依据 2.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修订,2015.1.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修订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修订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修订,2018.1.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修订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修订实施);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实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04.28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