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3-03-30 |
500 头以上;
牛存栏量
50 头以上;
肉鸡存栏量
1 万只以上;
蛋鸡存栏量
1 万只以上;
鸭鹅存栏
1000 只以上;
羊存栏量
200 只以上;
兔等经济动物存栏量1000 只以上. (3)养殖专业户:生猪存栏量 100~499 头;
牛存栏量 20~49 头;
肉鸡存栏 5000~9999 只;
蛋鸡存栏 2000~9999 只;
羊存栏 50~199 头. (4)禁养区: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禁止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单元(以下简称养殖单元)的区域.养殖单元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 (5)限养区:畜禽养殖限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的区域;
限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并达到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应搬迁或关闭. (6)适养区:畜禽养殖适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适养区,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依法划定,适养区内根据环境承载力适度发展养殖业.在畜禽养殖适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污染防治措施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指国家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 (8)风景名胜区: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9)自然保护区: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峡,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10)城镇居民区:指常住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城镇建成区、工矿区、开发区、农场林场的场部驻地等区域. (11)交通干线:指跨越区域的交通运输干线.是与其同层次区域相连接的交通运输主动脉,为本区域对外交通的最重要通道.与其他交通线路相比,其设施标准与技术装备水平一般很高,通过能力也较大. (12)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指以培养人才,发展文化、科学、技术为主的区域. (13)生态保护红线区:指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 (14)最高水位:在江河、湖泊的某一地点,经过长时期对水位的观测后,得出的最高水位值,称为最高水位.
二、划定原则 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单元的区域.养殖单元包括规模化养殖场、规模化养殖小区和畜禽养殖专业户.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遵循以下原则: 1.统筹兼顾原则 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据畜禽养殖不同种类对自然环境和条件的差异性要求,结合区域河流水系、地形地貌及土壤类型特征,综合考量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综合承载力,统筹兼顾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促进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有效推进. 2.科学合理原则 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以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保护地、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湿地公园、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辽河保护区(辽河干流及支流)以及确需纳入禁养区范围进行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等边界确定方法和范围划分原则为依据,严格按照保护目的和需要,科学合理设置边界范围. 3.协调一致原则 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应与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相适应,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一致. 4.强制动态原则 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后,必须实行严格保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与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