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3-04-06 |
4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和技术支持,且能确保该系统接入110指挥中心端口;
3、供应商应具备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
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 磋商有效期: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日历天
6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3室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4日15:00时(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接收人:徐云国 联系
电话:0716-5220051
7 磋商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8磋商开始时间:2016年11月14日15:00时谈判地点: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3室9建设地点:公安县第三中学校内
10 交付使用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11 最高限价:25.8万元
12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且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缺陷即一次性付清余款.
13 特别说明: 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人须为公司的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磋商时须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人到场,随身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其磋商资格.
14 原件要求: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备案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人的职称证书(如有)、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授权委托项目负责人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其他评标办法要求的原件.
2、评分办法注明需要提供的原件. 所有原件单独封装但不密封,同时封面注明原件清单.随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原件核对后即退还.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公安县第三中学校园监控系统改造升级项目.
2、定义 本磋商文件中所称 采购人 系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 公安县第三中学 . 磋商组织人 系指 公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 服务 系指本磋商文件中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的各项工作.
3、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3.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2 供应商 指按照本文件规定获得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需与报名登记名称一致). 3.3 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3.3.1供应商应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 3.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3.3 供应商应具有本磋商文件规定资质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
4、联合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磋商
5、参加磋商的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组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磋商组织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构成 6.1 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磋商组织人联系解决.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