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3-04-10

一等奖、二等奖各若干名,发给奖状. ②单项奖:技能操作竞赛部分设单项奖,即冷拼制作单项、热菜制作单项和主食制作单项.各单项比赛设一等奖10%,二等奖30%,其余均获三等奖,发给获奖证书.获单项比赛一等奖的选手同时授予 最佳小厨师 称号,颁发奖牌. ③优秀指导教师奖:获特等奖、一等奖的代表队及 最佳小厨师 荣誉称号的指导老师,发给 优秀指导教师 证书. (2)评分办法 ①评分标准:总分为100分,其中冷拼制作作品占30%;

热菜制作作品占40%;

主食制作作品占20%,设计说明占10%.具体技能操作作品评分标准见附件3. ②评委组成:本次比赛的评委由专家评委和大众评委组成.专家评委由组委会聘请有评判资质的专业人员组成;

大众评委由市教育关工委派代表,参与大赛的评审工作,对参赛选手的操作过程、成品质量和作品设计的现场阐述等方面公平、公正地进行评判. ③计分方法:按专家评委组评分占80%,大众评委组评分占20%的比例,计算各队最终得分. ④团体奖评定:按比赛最终得分高低依次排名.排出的名次当出现成绩相同时,计算小分分出名次,计算小分的顺序为:热菜制作、冷拼制作、主食制作、设计说明,即先比较热菜制作作品成绩,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

若还不能分出先后,再依次比较冷拼制作、主食制作和设计说明的成绩,成绩高者名次在前;

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⑤单项奖和最佳小厨师评定:比赛时专家评委根据选手现场操作的熟练程度、成品效果、作品成绩和安全卫生状况等综合评定.

八、注意事项 1.定于10月25日(周四)上午10:00在南通市开发区星湖101广场设计创意中心会议室(星湖101广场8号楼)召开领队会议. 2.比赛现场提供物品如下: ①常用调料:现场提供的常用调料有色拉油、料酒、精盐、白糖,味精、普通酱油、镇江香醋、淀粉.特殊调料自备,必须经过验料允许后方可使用. ②炊餐用具:现场提供筷子1双,抹布1块,不锈钢盆2只,并提供电源至操作台;

场外提供砧板、9计脚(内径15.5厘米)、汤碗、蒸笼、蒸锅供选手根据需要选用;

电磁炉、平底锅、手铲、手勺、漏勺、刀具等其他炊具及特殊餐具自行准备.参赛者自备使用的盛器餐具由参赛队在盘底做记号,以便赛后认领.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讲文明,懂礼貌,服从赛场指挥,各队之间应友好团结,避免各种矛盾发生. 4.比赛时除参赛选手、评委、现场和媒体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5.各队参赛选手应统一着装,并戴好现场提供的厨师帽、围裙.操作中注意食品卫生,做到生熟食物分开,工具洁净,不乱扔下脚料;

操作完毕后须主动清理比赛场地,保持赛场整洁. 6.所有参赛队及参赛选手必须服从评委会评判.选手申诉均须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委员会将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7.其他有关事宜,请联系:陆颖,

电话:13815212211, 8557430. 附件2: 星湖101杯 南通市第九届小学生厨艺大赛报名表 代表队(盖章) 领队 联系电话 编号 选手姓名 性别 年级 参赛项目 指导老师 (特别提醒:2018年10月18日前上报报名表.10月25日领队会时一并上报用餐人数.) 附件3 : 星湖101杯 南通市第九届小学生厨艺大赛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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