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3-04-29 |
第五章 谈判文件前附表 分别对应于
第一章 谈判须知 、
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正文,是对相对应章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
第五章为准.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其他规定的,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
第五章 编列内容规定 栏填不下时可另附页.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项目特点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
第五章,并分别与对应正文相衔接.
第五章 谈判文件前附表 中关于
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 的编列内容,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重要条款)的,应用
第一章 谈判须知 规定的文字或 符号规定或标明.
三、《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七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及
第七章编制提纲编制.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重要条款)的,应用
第一章 谈判须知 规定的文字或 符号规定或标明.
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和
第五章 谈判文件前附表 己有规定的,
第七章可不再规定;
上述章节未规定或规定不完整的,
第七章可补充完善并以
第七章为准.
四、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二项、第四项情形,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或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七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应当告之供应商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交满足采购需求的技术建议,以便谈判小组逐步明确采购需求,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完善合同内容,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变动,进行第二阶段谈判. 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一部分)
第一章 谈判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第五章 竞争性谈判文件前附表 (简称谈判文件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文件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文件前附表. 2.3 供应商 系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2.4 货物 系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 系指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