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3-04-29 |
三、响应文件 12.一般要求 1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2.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2.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2.5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3.1 响应文件由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 13.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谈判响应声明;
(2)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3)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4)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5)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 (6)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7)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8)保证金;
(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13.3 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0)报价一览表;
(11)分项报价表;
(1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价格资料及说明. 13.4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4.报价 14.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 14.2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和交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