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3-04-30 |
1、提供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 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的除外)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这两项的原件;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的这两项原件.
3、为满足采购人对项目的维护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有常设维护机构及人员的证明原件,必须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办公地点(经营场所的房屋自有证明或租赁合同及人员雇佣合同).
4、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的原件,同时须加盖公章(红章).
5、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的原件. B.资格后审材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提供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 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的除外)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响应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响应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授权人的身份证这2项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为满足采购人对项目的维护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有常设维护机构及人员的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必须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办公地点(经营场所的房屋自有证明或租赁合同及人员雇佣合同).
4、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须加盖公章).
5、供应商还须提供本磋商文件
第八章磋商响应相关格式及文件
三、B、B.
2、 中 资格后审材料相关格式文件 内的: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供应商一般情况表、财务状况一览表. C.技术磋商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格式参见
第八章): 【特别提醒】以下技术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陷或漏项.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而作无效磋商处理.同时,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
第三章 项目需求 提供的主要技术规范,配置要求和货物产品标准等,仔细阅读并在踏勘现场获得的直接资料与理解的基础上结合
第四章评审方法内的评审细则,编写编制技术磋商响应文件.技术磋商响应文件内涉及到的证明材料的原件须密封放置在 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 内,以便开标磋商评审时核查. 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2.企业资信及综合实力 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认为可以提供的相关资信荣誉等;
提供相应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竞标产品的详细说明: 根据本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