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3-04-30 |
第三章项目需求提供的产品主要技术规范,配置要求和竞标产品设备标准,供应商编写项目所涉产品的品牌、产地、型号、详细技术参数、功能配置,应提供的图纸及资料明细、样品图片、质量承诺、使用寿命承诺等;
同时须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如下的材料: (1)响应设备清单表:与项目需求清单一致,清单中须注明项目内每种设备、数量、品牌及技术参数,但不得出现报价;
(2)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针对产品设备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提供逐一逐条响应填写《技术条款响应正负偏离表》;
货物和服务与技术要求不同的,必须明示偏离的部分. (3)本项目中的 建议品牌 仅是为保证本建设项目质量而建议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和功能,供应商可以提供 建议品牌 也可以提供 非建议品牌 的产品.但其产品档次需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产品技术参数须等于或优于建议品牌产品型号的技术参数.同时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时提供以下资料:①由相关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②技术白皮书;
③生产许可证(若①②③项出具材料为复印件,则需加盖厂家红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不予以认可),当全体评委一致认定,所选品牌档次及技术参数低于建议品牌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4.项目实施方案: (1)根据本项目的需求,提供完善的系统集成方案,能对本次项目需求作进一步思考,提供更加优化、合理的系统集成方案. (2)有完整的项目人员组织管理、实施技术人员有一定的资历和技术水平;
有明确、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保证措施、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有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5.售后服务: (1)依据供应商提供的维保响应时间、具体的保障措施、详细的维修维护方案,须满足采购人对项目本地化服务的维护要求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内容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