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3-05-12 |
2018 -
10 - 25发布
2019 -0
1 C 01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ICS 03.
080 A
12 目次前??言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 管理服务要求
2 6 监督与考核
8 参考文献
10 前??言 为规范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创造安全有序、绿色整洁、和谐文明的机关办公环境,确保机关正常运转,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国忠、彭葛飞、周昊、倪涵、陈科丰、仇玮玮、李薇. 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管理服务要求、监督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机关办公区 Government Office Area 党政机关用于办公和开展业务、技术工作的场所. 物业管理服务 Property Management Service 物业管理服务机构或其他管理人接受委托,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日常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基本要求 物业服务机构 物业服务机构应符合如下要求: ――政府购买服务引进的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根据合同约定和机关办公区实际,配备具有职业资格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和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
――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物业服务方案、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服务规范、内控管理制度等. 物业服务人员 物业服务人员应符合如下要求: ――应接受物业服务机构和业主单位的从业资格审查,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应具备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知识;
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定期参加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能等培训;
――进行岗前培训,接受保密教育,合格后上岗,熟悉机关办公区的基本情况,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
――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规范服务,语言文明,仪容仪表整洁,服务主动热情,使用普通话.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应符合如下要求: ――遵守财经法规;
――对于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执行.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应符合如下要求: ――设施设备齐全,满足物业服务档案管理需要;
――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检索便捷,及时移交业主备份. 管理服务要求 总则 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包括房屋维护、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环境维护、会务管理服务等内容. 通过物业服务分项,明确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的内容及要求,为服务工作的具体开展提供依据,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保护物业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机构应按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定,结合业主单位节能指标,实施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节能管理. 业主单位、物业服务机构、物业服务人员三方签订保密协议,遵守协议规定,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涉及业主单位正常办公秩序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物业服务机构应履行告知义务. 房屋维护 房屋维护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房屋日常维护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项目 内容及要求 综合管理 定期检查房屋使用和安全状况,确保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 建立健全房屋档案,制定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房屋定期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检查督促房屋使用单位正确使用房屋. 房屋维护保养记录应齐全,并建立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及时完成零修任务,零修合格率100%.急修30分钟内到达现场查看处理.如达中修以上应报告房屋使用单位,房屋使用单位按照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管理. 房屋结构 每季度巡视1次屋架、屋面、梁、柱、板、梯、池、承重墙、地基等结构构件,发现外观有变形、开裂等现象时,应及时建议房屋使用单位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并采取必要的避险和防护措施. 建筑部件 每季度检查1次外墙贴饰面、幕墙玻璃、雨篷、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 每半月巡查1次共用部位的门、窗、楼梯、通风道等. 每两个月检查1次共用部位的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和室外屋面等. 每年汛期前和强降雨天气后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 附属构筑物 每半月巡查1次大门、围墙(栏)、道路、甬路、场地、管井、沟渠、景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