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3-05-18 |
一、服务总则 1.1.工厂对市场商家的服务分为售前、售中和售后三部分. 1.2.工厂有对市场商家提供原厂配件和技术指导的义务. 1.3.经销商有按工厂要求处理各种市场事故的义务和能力. 1.4.经销商负责其授权区域内车辆的服务工作,包括顾客在其他区域购买 因故移至经销单位授权区域使用的车辆以及因故调整商家原经销商销售 的车辆.
二、新件管理 2.1.工厂对配件发放(含机油)执行现款现货财务政策. 2.2.为了确保市场服务需求,各经销商原则上自行进行配件储备,配件储备量需满足70%以上的配件需求. 2.3. 经销商需求售后配件,按《重庆隆鑫三轮配件采购清单》上内容认真填写,并书面传真至工厂售后部门.不要因填写内容不清楚或不完整而影响配件发放. 2.4.经销商要求配件随整车发运的,需将配件计划随整车计划一起传回工厂,并在配件计划单上注明,以备工厂有时间组织.之间尽量不要追加配件计划. 2.5.工厂按商家要求组织好的配件,原则上不许提出退货要求(工厂组织周期超过15个工作日以上除外).若有退货,该部分工厂可按70%为商家下账. 2.6.除工厂错发等原因外,原则上不许市场商家向工厂退回新件.未经同意退回的新件按70%为商家下账. 2.7.经销商收到工厂所发整车及配件,发现有错漏发或配件损坏情况,第一时间填写(重庆隆鑫三轮差缺、错漏发统计表)并报回工厂售后部门,同时提供相关货单号以及照片等资料.超过一周以上再报回或者根本不报,直接将破损件退回的,按不三包处理.
三、三包清退 3.
1、三包原则 .正常使用状态下,在三包范围内的零部件因制造原因引起的功能失效或损坏可退回工厂更换;
因超载、私自改装、拆卸或操作不当造成损坏不予三包. .三包服务以解决摩托车性能故障为合格标准,以修复为主,更换为辅. .经销商负责承担旧件返回工厂所产生的费用. .经销商在退回发动机时需同时附上购车发票和退机申请表,手续不齐不许退回工厂,在工厂超过一个月同时没有手续的发动机可按50%金额给商家下账. .对退件手续完整而汽油机公司鉴定不合格的发动机,工厂按50%给予下账或将该机返回商家. 3.2.三包标准 .从购车之日起,以有效发票开据日期为准,在承诺的时间和里程内为三包期,时间或里程任何一项超期视为超保,不再提供无偿服务. .发动机整机更换标准 序号 故障类别更换期限和标准行驶或购车15天内 行驶或购车1个月内 行驶或购车2个月内 行驶或购车3个月内
1 误码、铲码导致不能上牌 更换
2 A、B螺栓与箱体的结合处滑丝 (无法更换螺栓的)更换 更换
3 曲轴箱体有裂纹、砂眼,导致漏油、漏气 更换 更换 经维修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可以更换
4 主轴或副轴齿轮断齿、断裂 更换 更换 经维修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可以更换
5 换档轴变形、断裂 更换 更换 经维修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可以更换
6 主轴或副轴变形,导致整车无法正常使用 更换 更换 经维修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可以更换
7 启动轴断裂 更换 更换 经维修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可以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