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3-05-20
建村[2019]39号 关于印发《滁州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规范有序推进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将《滁州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地方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4月1日 滁州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和中央、省、市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 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 脱贫攻坚任务.根据《安徽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建村〔2019〕2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户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努力改善我市农村贫困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工作目标 完成全市3574户存量农村危房改造.各县(市、区)任务分别为:明光市885户,南谯区76户,琅琊区5户,定远县350户,凤阳县581户,天长市343户,来安县784户,全椒县550户.

三、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是全市所有乡镇区,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优先实施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建档立卡扶贫户危房改造,同时加大对革命老区及沿淮行蓄洪区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在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省财政对省扶贫开发重点县户均补助3000元;

其他一般县(市、区),省财政户均补助2000元.在完成当年危房改造后,由滁州市财政对重建房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再补助1000元.各县(市、区)根据各地财政实际情况,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的再补助不少于8000元,修缮加固再补助不少于4000元.

四、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

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地要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二)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底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其中定远县应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农村危房改造.

五、管理要求

(一)明确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各级政府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整合各方资源,调动积极因素,形成工作合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要加强组织,做好服务,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农户是危房改造的具体承担者,要发挥互帮互建的主体作用,自主开展房屋建设工作. 2.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危房改造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和 政策明白卡 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评定标准、程序和评定结果,公开申请条件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实行村、镇、县三级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既不能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要围绕年度任务,精准对象、精准施策、精准用力,严禁虚假改造,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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