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3-07-01 |
定期召开市散煤分指挥部联络人会议,考核工作进展,报送进度信息等. 2.农村生活散煤治理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交管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各成员单位配合.负责推动我市2015年农村生活散煤治理工作,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落实清洁煤生产原料供应,建立和完善清洁煤生产、配送体系;
向清洁煤供应企业的配送车辆依法核发道路运输证和通行证;
推广先进民用无烟型煤炉具. 3.农业生产散煤治理组.由市农委牵头,市农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各成员单位配合.负责推动我市2015年农业生产散煤治理工作,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政策措施;
组织炉具及无烟型煤生产企业为区县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及使用培训;
配合相关部门推广清洁煤. 4.城市家用散煤治理组.由市建委牵头,市建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电力公司、能源集团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各成员单位配合.负责推动我市2015年城市家用散煤治理工作,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政策措施;
淘汰、关停原有燃煤设施;
做好电力、热力、燃气管线敷设的规划路由选线及征、占地工作;
加快重点地区电、气等清洁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保证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的供应. 5.商业活动散煤治理组.由市商务委牵头,市商务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其他各成员单位配合.负责推动我市2015年商业活动散煤治理工作,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政策措施. 6.机关企事业单位炊事散煤治理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环保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其他各成员单位配合.负责推动我市2015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炊事散煤治理工作,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政策措施. 7.宣传组.请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农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各成员单位配合.制定各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宣传口径和提纲,充分发挥媒体单位的宣传作用,衔接各区县及清洁煤生产企业,针对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及无烟型煤的特点进行深入宣传. 8.监督检查组.由市市场监管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交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各成员单位配合.全面负责清洁能源、无烟型煤的生产、储存、配送中的质量监管及环保监督工作,加强执法;
根据国家要求,参照北京市、河北省标准修订我市民用煤质量标准;
研究制定禁止不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标准的燃煤进津的措施,出台相关方案;
按照散煤替代要求,对使用清洁能源、清洁煤的情况进行监管;
监测和分析用煤环境效益,评估清洁煤及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效果. 9.资金保障组.市财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环保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各成员单位配合.会同市散煤分指挥部其他各小组研究制定补贴政策,筹集资金,及时拨付中央及市级财政资金,并监督补贴资金的使用.
(二)区县级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分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县散煤分指挥部).各区县人民政府是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