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3-07-06 |
通过初步筛评的合作项目的双方将于2017年3月1日前,根据各自国家的计划管理程序和规定要求,分别向江苏省科技厅和以色列国家创新署提交各自国家的计划项目正式申报书以争取经费支持. 以色列企业需按照以色列国家创新署要求,根据提示,在线填写和提交计划项目正式申报书. 已经签字的双边合作项目表也需要在线提交,同时发送给以色列国家创新署项目联系人. 江苏企业届时将根据江苏省科技厅的通知要求,提交计划项目正式申报书. 本轮征集截止日期后收到的合作项目,将在下一轮征集中予以考虑.
5、项目评审 江苏省科技厅和以色列国家创新署将依据各自国家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对合作项目分别进行独立的专家咨询和评审,并提出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建议.合作项目的最终资助决定将由双方计划执行机构共同做出.
6、资助经费返还 以色列方 当合作项目产生产品、服务或工艺等销售收入时,以色列企业需返还项目支持经费. 江苏方 根据现有支持企业研发活动的规定和做法,目前江苏方对合作项目的支持以拨款形式为主,江苏企业暂无须返还支持经费.
7、支持决定的公布 双方计划执行机构将会将共同支持的项目以及支持经费告知双方合作伙伴,大约在2017年6月公布最终结果.
8、项目实施前的要求 在项目获得批准后、经费下达前,双方计划执行机构将通知双方项目负责人完成必要的行政和法律文本. 联系方式: 江苏(中国) 以色列 郭红 江苏-以色列计划项目协调人 梅若芙・塔皮埃罗 以色列-中国产业研发合作框架高级项目经理 江苏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www.jstd.gov.cn 以色列国家创新署 www.matimop.org.il
电话:+86-25-57713559 传真:+86-25-57714182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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