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3-07-22
荆建办〔2019〕6号 关于继续开展建设领域 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专项治理 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积极成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中心城区继续开展建设领域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中心城区所有在建工程的参建各方,重点是民生工程及政府投资大型工程.

开展 回头看 ,对前阶段专项治理活动中整改不力,效果不佳的单位或人员,要特别复查,着力整治;

对在前阶段专项治理活动中尚未检查到的在建工程,将在此次活动中全部补查到位,整治到位.

二、活动内容 重点检查在建工程中下列情况: 1.主体工程及各专业工程(劳务)的施工进展情况. 2.施工项目部的人员配备以及到岗履职情况. 3.施工材料的采购、设备的租赁情况. 4.工程款支付情况,重点核查资金走向及款项额度是否规范,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5.标后履约、合同履约相关情况. 6.监理单位对各种违规行为的检查、督办、整改、上报的情况.

三、活动方式 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分类处置,对主动自查自纠、上报问题且积极整改的单位或个人免于处罚;

对经常问题复发、整改效果较差甚至隐瞒问题、不配合检查等问题,不仅要从重处罚,还要视情节轻重实行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信用惩戒等手段,更为严重的将清出荆州建筑市场.

四、活动组织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由市住建局牵头,委托市建管局依法组织实施.市住建局成立专项治理活动小组.市住建局副局长李未任组长,市住建局建管科科长李世英、市建管局副局长魏来任副组长,徐明、罗兵、伍江华、陈庆为组员.专项治理活动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6月15日.分两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整改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市建管局组织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包括施工总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根据自查情况,督促存在问题的项目和责任主体立即整改;

第二阶段为检查阶段(5月6日至6月6日),专项治理活动小组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不得以整改代替处罚,同时将专项检查处罚情况向社会公示.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点.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营造良好市场竞争氛围,促进中心城区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举措,各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工程建设的危害,要成立专班明确专人,配合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积极行动.各建设单位、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要对照《荆州市建筑工程违法发包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自查表》(附件1)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总承包单位在本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同时,还要督促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三)端正态度,及时整改.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要自觉落实主体责任,主动配合监督执法人员工作.施工现场应按照《专项治理检查材料目录》(附件2)要求随时准备相关资料备查,对不提供资料者、不配合检查工作的单位,将进行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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