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3-07-24
武汉理工大学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管理制度汇编 二一六年九月 目录

一、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各种指导委员会职责

1、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

2、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职责

3、分学术委员会职责

4、分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

5、教授会职责

二、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会议制度

1、党政联席会

2、院党委会

3、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4、日常工作会议

5、院二级单位负责人会议

6、教代会

三、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各级岗位工作职责

四、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办公室工作职责

五、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内部管理制度

1、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提升实施细则

2、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师公派出国的考核办法

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

4、船舶动力工程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下属研究所设置与考核暂行办法

5、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6、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资产安全管理制度

7、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8、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安全管理制度

9、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水电管理制度

10、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网站宣传信息管理条例

11、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12、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保密教育暂行规定

1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反对 四风 ,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条例

1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微机室管理制度

15、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室)实验设备管理制度

16、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室)资产安全管理制度

17、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室)水电管理制度

18、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

19、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室)贵重物品管理措施

一、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指导委员会

1、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院本科教学方面的咨询审议机构,负有积极协助学院对全院教学工作提出各种建设性建议的职责,负有对学院教学重大事情提供咨询和进行审议的职责.

工作职责:

1、组织和审查学院新教师上岗试讲工作;

2、组织学院教学名师、特色专业教授及省级以上教研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

3、审议学院各专业教学的培养计划、研究方向、专业设置、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

4、审议学院每年的教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

5、审议和制定学院教学的奖惩条例;

6、审议和制定学院教学的相关制度.

2、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指导分委员会职责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指导分委员会是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指导和咨询机构,包括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动力工程三个学科.具体职责如下: 1.对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包括学科、师资队伍、课程、教材、实验平台、实践基地等的建设)和招生考试、评奖、评优、立项等相关工作进行咨询、指导和评议. 2.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提出指导意见、进行审定并监督实施,全方位监督本学科研究生的教育教学及培养质量. 3.协助研究生院制订完善研究生教育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

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分学术委员会职责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分学术委员会是由我院在职教授和专家代表组成的学术审议机构,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审议有关学术事项.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分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共计11人.其具体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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