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3-08-02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通州区2019-2020年餐饮业 油烟净化设施提标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北京市2018-2020年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要求,提高通州区餐饮企业达标排放能力,切实降低油烟、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环境问题,结合通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改造范围及改造方式
(一)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完成辖区内1000家以上餐饮单位净化设施提标改造工作,达到《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要求.
(二)改造重点 1.以烧烤、烤鸭、川湘菜为主的高强度排放重点业态餐饮企业;
2.以规模以上、连锁经营、商业综合体为主的大型及以上重点规模餐饮企业;
3.以人口密集区、餐饮聚集区/重点商圈、市委市政府周边街道及各空气子站周边为主的重点区域餐饮企业;
4.以群众投诉举报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为主的重点单位.
(三)改造方式 1.属地推动:以乡镇、街道为主体,以 谁污染谁治理 为原则,督促辖区内餐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成提标改造工作;
2.协同治理:对油烟、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三项污染物协同治理、一步到位;
3.集中治理:商业综合体优先采用末端集中处理;
4.第三方治理:鼓励以购买、租赁等形式,采用设备升级、清洗维护一条龙治理的第三方治理模式,保障治理效果;
5.建管治一体化:提标改造后的净化设施及运行期间的运维、清洗、监督全部实现在线监控. 6.执法推动: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管、商务、消防履行执法责任,协助属地开展改造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9年1月至5月) 1. 建立全口径台账.2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结果、市场监管局(工商、食药)台账,完成辖区内经营性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含部队食堂)、中央厨房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查漏补缺和无证照餐饮企业登记工作. 2.建立改造台账.3月底前,各属地政府确定辖区内改造台账,形成《餐饮企业改造台账》.报区生态环境局形成全区总台账,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3.确定改造责任人.3月底前,按照责任到人原则,针对各属地政府确定的辖区内改造台账,各乡镇街道明确改造项目总负责人、分片负责人和包点负责人,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分别确定提标改造责任人,做到每家改造单位责任到人;
5月15日前,完成改造台账内餐饮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下达;
5月底前,区生态环境局指导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完成各自管辖范围内餐饮单位提标改造动员会. 4.设备测评升级监控平台.5月10日前,区生态环境局完成净化设备能力测评工作,并公布测评结果;
完成餐饮企业在线监控平台升级工作,具备全面监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