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3-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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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2、定义 2.
1、 采购人 系指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
2、 招标机构 系指江西志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
3、 投标人 系指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3、投标费用 3.
1、本次采购将向最后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采用定额累进法: 当中标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
3.
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合格的投标人 4.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4.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
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3.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
2、母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3.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
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5、招标事项说明 5.
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5.
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标的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4月26日下午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传真或送达到江西志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江西志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并于2010年4月27日下午17:00时前将答疑结果公布在指定网站上,各投标人应注意浏览.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
1、在投标截止日以前的法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
2、补充通知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招标人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
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构成 8.
1、投标文件统一格式包括,但不限于: 8.1.
1、投标函(格式);
8.1.
2、承诺书(加盖公章);
8.1.
3、投标报价表(加盖公章);
8.1.
4、产品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8.1.
5、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8.1.
6、国家二级以上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原件)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