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蒸馏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存放于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危废单位清运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对外环境无影响.